宣讲会现场
岳麓新闻网11月26日讯(通讯员 陈敏 杨娱辉)“我的财产怎么样继承给我女儿最好呢?”“物业还能简单粗暴断水断电催缴物业费吗?”“高空抛物到底谁负责?”居民们争先恐后地问着关系自身民生的问题。
为提高居民群众知法、懂法和依法向善的水平和能力,11月26日,岳麓区西湖街道龙王港小区特邀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律师、共青团长沙市岳麓区第五届常务委员会委员,天地人团委副书记、工委委员,岳麓区百人千场宣讲团讲师,岳麓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讲师团律师曾捷,开展以“民法典典化的意义及变与不变的亮点解读”为主题的宣讲。
宣讲一开始,曾捷就民法典编纂的背景以及发展阶段进行解说,曾捷提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出台之前,党和国家曾于1954年、1962年、1979年和2001年先后四次启动民法典制定工作,终于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民法典。紧接着,曾捷分别对民法典中的物权编、合同编、人格全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等7块类别的内容进行详细的解说。最后,曾捷一一回答了居民密切关心的问题,小区物业不可以采取断水断电的形式催缴物业费;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等。
曾捷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民法典与生活同行。我们要学好用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提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能力。
此次宣宣讲活动贴近生活,惠及民生,提高了居民的法律意识,浓厚了居民学习法律的氛围,有利于基层管理和街道法治的有序进行。接下来,西湖街道将继续扩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传,让法治深入人心。
来源:岳麓区融媒体中心
作者:陈敏 杨娱辉
编辑:章迎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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