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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三轮区域核酸检测工作的通告
2022-03-28 00:23:15 字号: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指令,决定于3月28日8:00起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第三轮全区域核酸检测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辖区内各医疗机构应服从所在街道的统筹安排,医疗机构经培训合格的医务人员,均可统筹安排作为核酸采样人员。

二、各驻区单位应组织好本单位工作人员配合所在街镇统一组织的核酸检测工作。

三、各街镇以属地为原则,组织广大居民按照所在村(社区)工作人员的通知指引,分区域分时段有序到达指定地点开展核酸采样,确保被采样人员排队等候时间不超过20分钟。接种新冠病毒疫苗24小时以内人员不采样检测。

四、各核酸采样点设一个黄码人员专用采样台,相距不远的采样点可共用一个黄码人员专用采样台。

五、调整采样方式。集中隔离点及其他重点人群实行单采单检;封控区人群实行单采单检或1户1管;管控区可实行10合1混采;防范区和其他区域可实行20合1混采;有条件的街镇可实行20合1混采,各街镇全部采样任务应当在启动后6小时内完成,全部检测结果应当在24小时内完成上传省系统。

六、采样时,请引导居民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件,主动扫“场所码”,采样过程中请全程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不交谈,不聚集。

七、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核酸样本送区疾控中心或公立医院实验室检测。

八、加快样本转运。样本转运工作由各街镇负责。启动区域核酸采样1小时后,应将首批样本转运至检测机构,后续最长2小时收集一次,确保样本采集后3小时内运送至实验室。

长沙市岳麓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挥部

2022年3月28日

来源:长沙市岳麓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编辑:胡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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