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上级网信部门的指导下,芙蓉区网信办依法对湖南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开出了芙蓉区网络运行安全首张罚单。
经查,该企业网络产品存在未授权访问、文件上传等高危漏洞,在多次收到网信、公安等部门的网络安全通报后,仍未采取有效措施整改落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之规定。芙蓉区网信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六十条之规定,对该企业及相关责任人分别作出罚款五万元和一万元的行政处罚,并督促企业在规定期限内切实完成整改。
芙蓉区网信办相关负责人表示,网信部门将进一步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湖南省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条例》等法律法规,切实履行好属地管理责任,持续加大网络信息内容、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等领域的网络执法力度,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营造清朗网络空间。
来源:网信长沙
编辑:胡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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